| | 今天,突然之間鼓起勇氣,翻看了自己從 2004 起開始寫的日記。雖然說是日記,但其實 5 年來寫的加起來都不夠 365 個,所以說是週記又比較合適。看看寫的是什麼,大部份都是一些感情事, 有開心的,也有不快的。開始的時候開心的多,後來的開心的少,分手前的憤怒的多,分手後的傷心的多。但是無論是喜怒哀樂,現在看都覺得很幼稚。 在看這些日記得時候,覺得其實當時寫的不為什麼,就只為給一個人看,但其實細心想想,其實如果你寫blog的目的是要引另一方的注意,這行為事實上是有點冇point的,我把我會寫的東西歸為三類來看:
1. 跟情人/對像之間開心的事 2. 自己不開心的事,目的是希望對方哄哄自己 3. 二人之間爭執的事,對像以情人居多 開心的事, 一般來說會當面說,不用寫. 不開心的事, 就算不說, 你的情人應該聽不到也會感覺得到, 所以也是不用寫. 爭執的事, 憤怒的時候會說出來而會傷害人的事, 最好不寫. 在看自己的日記的時候就發現, 寫的很多都是火上加油的說話了. 分手時, 都不外乎在罵另一半寡情薄倖, 不念舊情. 其實一段感情到要分離的時候, 就要分離. 念舊從來不是一起好的原因去維持一段關係. 記得當時分手之後, 就決定不再寫 blog 了, 當時最後的一句說話是, 當觀眾都不在了, 寫下去也沒有什麼意思了.
有人問我,有沒有想過自己還年輕,眼前還有很多很多更美好的。她的結論是可能我是在浪費自己的時間在她的身上。其實我認為, 男人在找尋伴侶的時候, 無非是要找一個自己想在她面前發光發亮的觀眾, 去照亮自己人生的舞台. |
| | Posted 8/6/2009 3:04 PM - 26 Views - 0 eProps - 0 comment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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